最近在门诊被问的最多的就是在做试管婴儿治疗能否接种疫苗,这个人群接种确实存在一定特殊性,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指南,结合最新研究结果,我们对试管中的夫妇有以下针对性建议: 首先,以下4类情况不建议接种 1.正在使用降调和促排卵药物,比如口服来曲唑、注射曲普瑞林、重组卵泡刺激素、尿促卵泡素的患者。 2:最近5天内才取卵打算移植新鲜胚胎的患者。 3:正在用药,比如口服来曲唑、戊酸雌二醇,打算准备内膜移植冷冻胚胎的患者。 4:通过人工授精或者试管婴儿助孕已经怀孕的准妈妈。 以下两类情况完全可以接种疫苗: 第一类是正在给婴儿哺乳的新手妈妈可以接种,接种后也完全可以继续母乳喂养。 第二类是:备孕任何阶段男性,只要没有下列禁忌症就完全可以接种。 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我还特别要指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接种后怀孕或在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要单单因为接种而选择放弃胎儿,只需要加强产检就可以了。 第二:有些患者因为合并自身免疫问题正在用强的松、环孢素和他克莫司等免疫抑制药物,可能在接种疫苗后无法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需要特别留意自身防护。能否接种请咨询生殖免疫专科或者风湿免疫专科医生。 小结一句话:只要您不是即将在1个月内进行取卵、移植胚胎以及已经怀孕的准妈妈,都可以接种疫苗。 希望没有特殊情况的育龄人群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对于新冠疫苗,“能接尽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尽早好孕。 具体请VX搜索并关注视频号“省二生殖医学中心”
不少来生殖中心求孕的病友 会拿着医生开出的避孕药 回头来问 医生 我是来求孕的 为啥还给我开避孕药? 哈哈,不用黑人问号 现在我来跟大家聊聊 「 不孕 」与「 避孕药 」的那些事~ 一个跨界的牛人斯坦福大学荣誉教授 Carl Djerassi 被誉为“避孕药之父”。 1951年,他的研究团队首先合成了口服避孕药的关键激素「 炔诺酮 」,从此,人类进入了「 可主动控制生育的时代 」。 1971年,为表彰他的划时代贡献,Djerassi教授被授予美国科技成就的最高奖项“国家科学奖”。 Djerassi教授他不仅在实验室奋斗,同时还是一位集“企业家”、“小说家”、“剧作家”、“艺术品收藏家”和“慈善家”于一身的大帅哥!!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跨界牛人!! 瓜吃完了,说回今天的主角避孕药!!1、常见的避孕药有:2、避孕药的避孕机制是什么呢?(以短效避孕药为例)生殖临床最常用的是短效避孕药,药片里所含的小剂量「 雌孕激素 」能够“蒙骗”大脑,减少促性腺激素分泌,导致卵巢和内膜进入“休眠”状态,抑制排卵与着床,最终达到避孕的目的。 医生要强调一下,现在市面上的短效避孕药停药来月经后即可怀孕,没有致畸性,不需要刻意避孕 3-6 个月哦! 既然如此,我是来求孕的,为什么还给我吃避孕药??其实 避孕药除了能避孕以外, 只要你能够按照医嘱好好服药, 还有很多你想不到的好处!! 好处一 调经 & 防癌事实上 遵照医嘱规律性服用短效避孕药, 能代替卵巢分泌的两种性激素, 特别适合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和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友调整月经周期, 让月经规律来潮。 这样可以降低子宫内膜过度增生或癌变的风险,还能预防卵巢癌。 好处二 助孕在调整月经周期后,体内内分泌紊乱会趋于正常, 停药后卵巢对机体自然分泌的促性腺激素和促排卵药物更为敏感。 有利于卵泡发育和成熟。 这是为什么 生殖医生会给求孕患者 使用避孕药的原因~ 好处三 减肥对,你没看错! 就是减肥! 但不是所有的避孕药都能减肥!! 只是某种短效避孕药 ( 就不告诉你具体药名,来问医生吧) 含有新一代孕激素 可以减少体内水分潴留的作用。 体内水分少了, 体重可不就减轻了吗? 意不意外?! 惊不惊喜?! 好处四 止痛但不是啥痛都止, 只能治「 经痛 」啦! 短效避孕药有减少前列腺素分泌 和抑制子宫内膜异位症病灶的作用。 因此可以缓解痛经症状, 改善睡眠质量哦! 好处五 美颜服用短效避孕药能降低雄激素, 因此不少姐妹 在用药期间会发现 脸上的痘痘和粗糙感消失了!!! 皮肤光滑细腻了不少!!! 原来你是隐藏的 “养颜美容”的仙丹啊!! 既然,调经、防癌、止痛、助孕、减肥、美容……这么多的好处能不能“有事没事”来一粒?~ 避孕药的「 注意事项 」 ~作为内分泌类药物, 遵从医嘱 规律服药 不适随诊 是病友们用药必须遵守的三大原则!! 除此以外, 病友们还要主动告诉医生 是否有吸烟史(包括二手烟)、偏头痛、家族中血栓史、肿瘤史等 供医生评估用药风险。 “能不能?” “怎么用?” “用多少?” 都必须听从医护人员的交待,不能任意停药! 如果用药期间 有不规则出血 最好尽快来医院检查! 最后, 希望姐妹们能明白, 你若听话(医嘱), 便能获得不一样的精彩人生!
最近接到一位山西不孕症患者的咨询电话:多年前她抽血发现抗精子抗体阳性,当地医生说这叫免疫性不孕症,遂听从建议,自此踏上漫漫转阴求医路。 但是, 在辗转于大江南北各类医院和诊所、耗时10 年、花费了8 万多元、中西药物吃了几箩筐之后,她的抗精子抗体却“我自岿然不动”。现在她已年届四十,肚子却依然毫无动静,于是要求前来生殖中心求助。 又是一个被所谓“免疫性不孕症”耽误的典型例子! 因为,作为从事生殖医学的专科医生,每天门诊见到许多患者拿着外院的封闭抗体、子宫内膜抗体、抗精子抗体、抗卵巢抗体等等一大叠化验单,前来看这个叫“免疫性不孕”的“病”,让我深切地感到有义务为不孕症病友拨开迷雾、指明方向。曾经的“人气”课题 如果把“免疫性不孕症”的诊治发展历程比作一场大戏的话,那么抗精子抗体的发现就是拉开演出序幕的标志。 上个世纪60 年代初期,在免疫学研究风起云涌的时代大背景下,人们发现,被注射精子的哺乳动物体内可产生抗精子抗体,而在培养皿中把这种抗体与精子混合可能导致精子活力和穿透宫颈黏液上游的能力降低,因而,人们想当然地把它与生殖能力下降联系起来。 上个世纪70~80年代,这一观念开始深入人心、达到戏剧的高潮,于是有医生提出“免疫性不孕症”的观点,同时,纳入了其他各类生殖道和生殖细胞自身抗体(如子宫内膜抗体、抗精子抗体、封闭抗体、抗透明带抗体等)。当时认为,免疫性不孕约占整体不孕患者的10%。对这个“疾病”的诊断,在女性方面主要依赖于血液和宫颈黏液中各种抗体的检测;男性方面则主要以精浆中抗精子抗体含量为依据。 包括中国医学界在内的许多医生对此深信不疑,也发表了不少现在看来相当粗糙的研究报告。但事实又是怎样呢?“免疫性不孕症”可能不存在近20 年来,随着生殖生物学和生殖医学的迅猛发展,人们对免疫机制参与生殖过程的角色,已经有了更加客观和全面的重新认识。多个建立在科学设计基础上的多中心、大样本研究明确指出:免疫抗体普遍存在于正常人体内,就好像人脸上的几个小黑痣一样——尽管对于爱美者不是什么好事,但绝不会因此无法见人,勉强祛除反而可能留个疤痕,导致“无事生非”。这些抗体往往是因感染、手术、接触致敏原等刺激诱发,也有很多人无法找到明确的原因。目前已经证实,这些抗体在正常生育人群和不孕人群中的发生率并无太大差别;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正常生育的夫妇中,也可以查到这些抗体“异常”。另外,多年来积累的数据表明:不孕症患者怀孕的概率,并不会因为是否接受了针对抗体的治疗而发生改变。换句话说,这类抗体本身并不会导致不孕症,针对抗体的治疗,也并不能提高自然怀孕或者辅助生殖技术的妊娠率。目前已经有相当多著名欧美学者质疑“免疫性不孕症”是否真正存在。因此,如果对所有不孕症患者不问青红皂白、头一次来看不孕症就进行免疫学检查、甚至进行治疗,是不对的。这样的行为,至少说明有些医生对不孕症知识一知半解,没有及时更新知识。更何况,有的免疫治疗药物或方法会有比较大的不良反应。事实上,自2000 年以来,国际上以“免疫性不孕症”为主题的研究已大幅减少,治疗报道基本绝迹,它的人气已经消逝。这场曾经吸引了无数人眼球的大戏繁华落尽,已经落下帷幕。现在,是应该让“免疫性不孕症”回归其本来面目的时候了。被耽误的治疗世界卫生组织最近颁布的《人类精子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第五版)里,已经不再推荐不孕症患者常规进行抗精子抗体检测,对于评价宫颈黏液中抗精子抗体浓度的“性交后试验”内容,也进行了大幅删节。此外,各种最新版本的经典生殖医学教科书,仅用几行字简单介绍“免疫性不孕症”历史渊源,而且强调指出名目繁多的免疫检查和治疗方法并没有坚实的科学依据。所以,目前欧美国家的生殖专科医生已经不再对不孕症患者进行所谓的“不孕相关抗体”检查。但时至今日,我国许多妇产科医生对于初次来看病的不孕症患者,仍然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抽血查抗体,一见某些指标“异常”,就给患者扣上“免疫性不孕”的大帽子,然后进行所谓的免疫激发(注射丈夫淋巴细胞)、免疫抑制(服用糖皮质激素)和免疫隔绝(使用避孕套)治疗!这实在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典型做法。令人扼腕叹息的是,相当一部分不孕症患者正是由于认准这个“病”,长年累月对这些抗体进行眼花缭乱的治疗,而并没有对常见的不孕原因进行检查,白白浪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等到醒悟的时候多数已经年龄偏大,失去了治疗不孕症的最佳时机。上面那位山西不孕症患者,因年龄偏大和长期精神压力导致卵子功能严重减退,即使采用最新技术,她生育的希望也非常渺茫。这样的悲剧,在我们生殖中心的门诊屡见不鲜。回归正道的治疗根据我们治疗不孕症的经验,通过详细问诊、仔细体检和辅助检查,能够找到绝大多数患者不孕的确实病因,基本上集中在胚胎质量不良、内膜环境异常、整体内分泌紊乱、输卵管炎症和盆腔子宫内膜异位症上,通过针对性处理,往往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当然,某些自身抗体可能与习惯性流产的关系更加密切,这必须由专业的生殖医学专家来进行诊治,与所谓的免疫性不孕是两回事。————本文部分在《家庭医生》杂志2013年3月发表,已删改。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医生,我想生双胞胎,能不能帮我做试管婴儿?” “医生,我们做一次试管婴儿不容易,花了不少钱,能不能多放几个胚胎提高怀孕机会?”这些都是我几乎每天在生殖医学中心门诊听到的患者诉求。那么,仅仅是为了双胞胎就来做试管婴儿对不对?多放几个胚胎真的有利于不孕症患者吗?多胎妊娠:害了妈妈害了娃试管婴儿技术的诞生是医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伟大事件,至今全球已有数以百万计的试管婴儿分娩,为无数家庭带来了欢乐和幸福。然而,伴随着试管婴儿技术的迅速普及和成功率的显著提高,多胎妊娠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引起了医学界的广泛关注。调查显示,近30年来全球多胎妊娠率的急剧升高与辅助生殖技术的广泛开展密不可分, 70%~90%的多胎妊娠与实施促排卵和试管婴儿相关,其主要原因是医生和患者都寄希望于一次诱导多个成熟卵泡排出以及移植多个胚胎以提高妊娠几率。其实,围产医学研究早已证明多胎妊娠与母胎结局不良密切相关。从生殖生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生殖属于单胎妊娠,女性生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自然设计”都仅仅适于一个胎儿的成长发育,一旦打破这个常规“设计”将对母亲和胎儿均造成多种不利影响。多胎妊娠令孕产妇的身心负担显著增加,使漫长的孕育过程危机四伏,一旦重要脏器功能失代偿将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与单胎妊娠相比,多胎妊娠孕妇发生妊娠期贫血、妊娠期糖尿病、羊水过多的可能性明显增高;发生早产和子痫前期-子痫的风险分别增高2倍和5倍以上;高达86%的多胎妊娠需要剖宫产;产科出血和孕产妇死亡率也显著升高。对于胎儿来说,多胎妊娠也不是好消息,多个胎儿在有限的子宫腔内相互竞争、彼此影响将带来不良产科结局。研究证明约有50%的双胎妊娠最终自然流产(最近香港歌手陈慧琳的试管婴儿双胎妊娠发生早期流产就是例子),早产极为常见,出生体重普遍偏低,先天畸形儿、智力低下和残疾儿的风险增高2~3倍,进而导致新生儿死亡率急剧上升。由于母婴患病率增高导致医疗费用明显高于单胎妊娠,从而为家庭与社会带来沉重负担。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无一不提醒着我们:试管婴儿的最终目的不是仅仅获得怀孕,而是为了分娩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因此,多胎妊娠实际上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并发症, 是育龄女性无法承受之“多”。2010年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年会上有专家就提出口号:试管婴儿的单胎妊娠是成功,双胎是失败,而三胎是灾难。所以,如果仅仅是为了生育双胎而要求医生采取试管婴儿助孕,其实是以严重影响母婴健康为代价,无异于舍本逐末,必然会遭到生殖医学工作者的反对。因此,我国卫生部制定和颁布了严格的试管婴儿治疗所必需的指征,要求所有生殖医学中心严格把握和切实执行。正规治疗,减少多胎为了尽可能减少多胎妊娠的发生,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控制。首先,必须严格控制促排卵药物的滥用。近年来由于患者自服和非生殖专科医师使用促排卵药物导致高序列多胎妊娠(三胎妊娠及以上)的病例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关于四胞胎、五胞胎的新闻也屡屡见于媒体报道。打算怀孕的夫妇必须明白,促排卵药物(俗称“多仔丸”)仅适用于罹患排卵障碍的不孕症妇女,没有排卵障碍的妇女绝对不能把促排卵药物作为怀“多胎”的灵丹妙药。滥用“多仔丸”不但可能导致多胎妊娠几率大增,还可能导致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甚至引起不孕,严重的会导致血尿、腹水、肝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等多种严重后果。在我的临床工作中曾经见到自行服用促排药物后妊娠五胎的妇女发生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最终所有胎儿均流产、母亲也因产后出血差点死亡的悲剧。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颁布的诊疗指南明确指出,未经正规生殖医学训练的医生不得开具促排药物处方,禁止在没有超声和血清性激素检查条件的单位开展促排卵治疗。因此,不孕症患者应在正规医院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建立的生殖医学中心进行促排卵治疗。另外,生殖医学专科医生应该严格掌握促排卵和移植胚胎的指征。美国生殖医学会规定:在常规促排卵指导同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4个以上成熟卵泡应终止该周期治疗并要求患者严格避孕。我国卫生部早在2001年就颁布规定,要求35岁以下并且是第一次接受试管婴儿治疗的女性,每次可植入2个胚胎;而35岁以上或第二次接受该技术的女性,每次最多可植入不超过3个胚胎。自2010年开始,英国已经开始全面推行单胚胎移植,严格要求40岁以下妇女在任何情况下均仅能移植一个胚胎。有患者可能会担心限制移植胚胎数量会不会导致妊娠率降低。事实上,随着目前试管婴儿技术的迅速提高,相当一部分生殖中心妊娠率已经达到50%,个别优秀的中心更加高达60%~65%。研究显示,在高水平的生殖中心减少胚胎移植数量不但不会导致妊娠率的显著下降,还有利于提高活产率、减少早产和新生儿畸形发生率。最后,如果发生了多胎妊娠怎么办?我国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明确要求对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的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因此,不孕夫妇在进行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治疗前都要签订《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减胎术最好在孕6~8周进行,术前常规给予肌注镇痛药物,在阴道B超的引导下用细针穿刺抽吸目标孕囊,采用机械绞杀或局部注射药物的方法杀灭多余胚胎,保留1~2个正常胎儿,整个过程出血极少、没有太大痛苦,绝大多数患者均能耐受。现在已经有部分中心建议双胎妊娠者接受减胎术。我们建议既往有早产史、习惯性流产史、中隔子宫、单角子宫、双子宫和宫颈机能不全的双胎妊娠患者积极考虑接受孕早期减胎术,仅保留一个胎儿有利于这些患者最终获得接近足月的健康新生儿。总之,为了母胎健康,需要育龄夫妇和医生的共同努力、更新观念,积极预防和减少多胎妊娠的发生。————本文部分在《家庭医生》杂志2012年第8期发表,已删节。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